商标续展的有关法律规定
导读:商标的续展,是指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后的一定时间内,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,延长其商标有效期的制度。简言之,就是商标有效期限的延续。我国《商标法》第38条规定:“商标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;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,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。宽限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”该规定表明,在我国注册商标保护期届满前后,商标所有人均可申请续展注册,而且不受次数限制。
关于续展申请的
安庆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 0556-5355386
传真:0556-5355386
Email:940433567@qq.com
地址: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88号绿地启航社1号楼801室